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2018-05-16
-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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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修订)》(长春工大教字[2012]70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学院: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修订)》(长春工大教字[2012]70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