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检测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院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端正学术风气,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我校决定通过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测系统及使用安排


1.系统名称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


2.网址


3.使用者


2018届本科毕业生、指导老师、学院管理员


4.使用说明


在页面右上角“帮助”处可下载操作说明


5.检测范围


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主体部分,要求包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含文献综述)、参考文献,论文封面、承诺书、致谢部分不加入检测。


6.检测时间


批    次

时 间

论文上传人


第一次

 

2018年4月16日9:00—4月25日17:30

 

学生本人

 

第二次

 

2018年4月26日9:00—4月27日17:30

 

第三次

 

2018年4月28日9:00—5月02日17:30

 

7.每次检测请各学院管理员准确把握好时间通知学生上传。每个学生有3次检测机会,学生论文检测结果≤30%后,将不再分配查重权限。


二、系统使用方法


1.学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比如19950101)。检测时,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例如:“张三_2013010128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


2.指导老师: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学生论文上传后,指导老师需登录系统进行审阅学生论文,审阅后给出具体意见,并选择“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的一个选项。


3.学院管理员: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2017年相同。


4.各二级学院将指导老师和学生的登录用户名、密码分别通知指导老师和学生,不得泄露。各级使用者(学生、指导老师、学院管理员)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以防盗用。


5.检测论文篇数为有限资源,学生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误传误检,错误操作浪费资源者责任自负。


6.如遇到账号无法登陆,请及时跟学院管理员联系。


三、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1.根据我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检测“文字复制比”≤30%的学生具备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可适当放宽,由各二级学院自行拟定,但必须报教务处备案。


2.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30%的学生,如果最终论文基本不做改动者,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不再分配下一次检测权限,直接参加答辩。


3.毕业论文未进行检测及第三次检测结果超过30%的学生不得参加论文答辩,推迟毕业。单次检测结果超过70%的学生,属重度抄袭,二级学院应发起警示,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定,确认抄袭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4.学生需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上传论文,且上传的论文必须与正稿一致,上传论文后告知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对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负有审核把关责任。


5.各二级学院和指导老师应加强监管,发现有作弊嫌疑应及时上报,如将抄袭的章节删除后上传、上传他人的论文、采取图片替代等逃避检测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该学生的论文答辩资格,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处理。指导老师监管不力造成论文检测出现问题,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院发〔2012〕72号)文件处理,并核减相应的论文指导工作量。


四、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将本通知转告指导老师和学生,广泛开展诚信宣传。


2.各二级学院应及时督促指导老师审阅学生上传到系统的毕业论文,并提出具体意见。


3.第三次检测后,由学院管理员通过系统生成检测结果汇总,通过筛查,并将能否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5月4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5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应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5月25日前务必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的录入、审核等工作。


附件: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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