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 校方表示已走审查程序

近日,澎湃新闻接获举报称,一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大面积抄袭另一篇5年前的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近日,澎湃新闻接获举报称,一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大面积抄袭另一篇5年前的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两篇论文分别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计算机技术专业2011届硕士毕业生雷磊的《智能家居照明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以下简称“雷磊论文”)和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系统工程专业2006届硕士毕业生吴巍的《面向智能家居的照明系统研究与开发》(以下简称“吴巍论文”)。

澎湃新闻从中国知网公开获取了上述两篇论文,其中,雷磊论文完成于201110月,吴巍论文完成于20065月,前者比后者成稿时间晚了5年多。

澎湃新闻比对上述两篇论文发现,包括目录、摘要、正文、致谢乃至参考文献均存在大面积雷同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雷磊论文中附有学位论文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称“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中所罗列的内容以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该声明附有雷磊本人签名,落款日期为“2011.12.13”。

针对雷磊论文涉嫌大面积抄袭吴巍论文一事,720日上午,澎湃新闻与雷磊的论文导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刘西洋教授取得联系,他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会立即向学院反映涉嫌抄袭一事。随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回应澎湃新闻称,已启动了领导小组联合学校学位委员会按照正常流程审查涉嫌抄袭论文,目前审查程序已经进入专家鉴定阶段,预计在一周之内出鉴定结果。

论文目录、摘要高度重合

吴巍论文题目为《面向智能家居的照明系统研究与开发》,雷磊论文题目为《智能家居照明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两者均以“智能家居照明系统”为研究对象。

虽然两篇论文题目不尽相同,但从目录结构来看,两者具有高度重合性。

吴巍论文正文部分共分为7个章节,分别是:绪论、国内智能家居标准的现状及其主流协议介绍、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协议及其实现方案、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主控单元的研发、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从控单元的研发、基于Internet的嵌入式X-10智能家庭网关设计、总结与展望。

而雷磊论文的6个章节则分别是:绪论、国内智能家居标准的现状及其主流协议解析、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的分析与设计、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主控单元的设计与实现、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从控单元的设计与实现、结束语。

尽管两篇论文部分章节标题有所区别,但两者在各自阐述论文结构时,表述却几乎完全一致。

譬如,吴巍论文称:第四章(即“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主控单元的研发”)介绍了DALI主控模块的设计与研发工作,重点对硬件结构、软件流程、信号调试、误差分析和技术改进做了阐述,并对比分析了改进前后的DALI信号。

而雷磊论文则在介绍第四章(即“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主控单元的设计与实现”)时称:具体阐述了DALI主控模块的设计与研发工作,重点对硬件结构、软件流程、信号调试、误差分析和技术改进做一解析,并对比分析改进前后的DALI信号。

此外,雷磊论文第一至五章的一级、二级标题设置,也与吴巍论文第一至五章的一级、二级标题设置接近。

对比两篇论文的摘要部分,也存在高度相仿的情况,仅在部分语句顺序、个别措辞上有所不同。

 

吴巍论文摘要第一段写道:

“随着科技的进步,基于网络的智能家居概念正在替代传统的基于家庭控制器的智能家居。为了适应变革,在行业规范的制订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取得标准发言权,国内各组织联盟纷纷制订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智能家居网络规范协议。本文首先对已被信息产业部批准为推荐行业标准的三个主流协议——CCSA协议、IGRS协议和ITophome协议进行了综述,比较了各自的技术侧重点和市场诉求点,分析了各协议的联系和分工,从总体高度对新的智能家居网络进行了概括。”

而与上述内容相类似的文字也出现在了雷磊论文摘要的第一段以及第二段开头:

“随着科技的发展,基于网络的智能家居概念正在替代传统的基于家庭控制器的智能家居。为适应变革,在行业规范的制订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取得标准发言权,国内各组织联盟纷纷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智能家居网络规范协议。

“本文首先对已被信息产业部批准为推荐行业标准的三个主流协议——家庭网络标准(CCSA)协议、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IGRS)协议和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与家庭网络平台接口(ITophome)协议进行了综述。……”

值得一提的是,吴巍论文(2006)、雷磊论文(2011)中提到的信息产业部于2008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撤销,其职责划入当时新组建成立的工业和信息部。

正文内容大面积雷同:测试数据、误差丝毫不差。

两篇论文的正文部分,同样存在大面积雷同的情况。

 

以绪论为例,吴巍论文绪论“1.2选题意义”第一段写道:

“智能家居是一个涵盖面很广泛的概念,我所从事的工作具体集中在智能家居中智能照明这部分。其他部分比如网络接入,家电控制的工作由本组的其它同学完成。照明总线虽然只是智能家居的子系统,但在节约用电中却占据着重要地位,新疆某生产建设兵团两公里长的路灯,安装了带有时控和光控装置的智能照明系统后,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共节约用电3.5万度。相对于其它价格昂贵的智能家电产品,智能照明系统符合我国国情,并且有着更容易进入市场的价格优势和节约用电的推广意义。”

而雷磊论文绪论“1.2选题意义”第一段内容为:

“智能家居本身是一个涵盖面很广泛的概念,我所研究的课题具体集中在智能家居中智能照明这部分。其他部分比如网络接入,家电控制的工作由于知识面原因暂不涉及。照明总线虽然只是智能家居的子系统,但在节约用电中却占据着重要地位,新疆某生产建设兵团两公里长的路灯,安装了带有时控和光控装置的智能照明系统后,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共节约用电3.5万度。相对于其它价格昂贵的智能家电产品,智能照明系统符合我国国情,并且有着更容易进入市场的价格优势和节约用电的推广意义。”

其中,两篇论文均提到了相同的“新疆某生产建设兵团”案例,吴巍论文参考文献[11]显示,该案例摘引自2005年8月19日《智能照明-企业新闻》的《一条提案两年半共节约用电3.5万度》,而雷磊论文其参考文献[4]则显示其摘引自“DALI and innovative building management, Activity Group DALI of ZVEI e.V[M].Electrical Luminaries Association, 2003”。值得一提的是,雷磊论文参考文献[4]与吴巍论文参考文献[12]完全一致。

 

再比如,吴巍论文第三章“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协议及其实现方案”开头写道:

“本章将分析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技术相对于其它照明协议的优点。对DALI协议的系统组成、通信协议、电气特性、访问机制等进行了简介。目前,一些国际知名公司提出了自己的DALI设计方案,比较有代表性的是IR、Philips和Motorola公司的DALI解决方案,本章从技术角度对各种方案的特点进行了分析,比较了各种方案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提出笔者的DALI系统解决方案。”

而雷磊论文第三章“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的分析与设计”开头也出现了极为相似的内容,具体如下:

“本章将分析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技术相对于其它照明协议的优点。对DALI协议的系统组成、通信协议、电气特性、访问机制等进行简介。目前,一些国际知名公司提出了自己的DALI设计方案,比较有代表性的是IR、Philips和Motorola公司的DALI解决方案,本章将从技术角度对各种方案的特点进行分析,比较各种方案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提出笔者的DALI系统解决方案。”

对比以上内容,两篇论文仅仅在“了”、“将”等字上有所出入,类似的情况大量出现在雷磊论文中。

 

 

又如,吴巍论文第四章“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主控单元的研发”第三节“DALI主控单元的测试”提供了自主研发的DALI主控单元的电路制板图,并对该自主研发的DALI主控单元进行了发送、接收DALI信号测试,得出相应的测试数据、误差、误差原因分析与技术改进等。

而雷磊论文则在未提供自主研发的DALI主控单元的电路制板图前提下,同样对自主研发的DALI主控单元进行了发送、接收DALI信号测试,得出了与吴巍论文丝毫不差的测试数据、误差、误差原因分析与技术改进等。

值得一提的是,吴巍论文“误差的分析与技术改进”一节从“时间和频率的误差”“发送DALI信号时存在尖峰现象”“接收到的DALI信号存在电压稍微偏低”“无信号传输时DALI总线上存在着一定的微弱噪声”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但却误写作“三个方面”。而雷磊论文则准确地表述为“四个方面”,其余部分完全一致。

不过,雷磊论文的“自主研发的DALI主控单元的电路制板图”出现在第五章“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系统从控单元的设计与实现”第一节“DALI从控单元硬件结构设计与实现”中。

对比发现,两篇论文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吴巍论文第六章详细讨论了“基于Internet的嵌入式X-10智能家庭网关设计”,而雷磊论文没有相关内容。即便如此,两篇论文最后的总结部分仍旧高度相似。

 

吴巍论文第七章“总结与展望”中对于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计划:

“(1)完善DALI的调光模块和镇流器模块,在现有DALI数字调光镇流器的基础上,开发出适应不同灯具的、性价比更高的DALI镇流器。

2)开发DALI红外无线遥控模块和用户面板,增加DALI的场景设置功能,使其成为面向消费者的易操作产品。具体实现需要在现有己研发的DALI系统基础上外部扩展flash芯片,使用户可对分组进行定义、修改和擦写。

3)在DALI主控和从控单元上扩展行动传感器,实现探测到照明范围内一段时间无人时,自动调低亮度,进入节电模式。

4)开发X-10嵌入式家庭网关,实现通过InternetX-10信息家电的远程控制。”

而雷磊论文第六章“结束语”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则是:

“(1)完善DALI的调光模块和镇流器模块,在现有DALI数字调光镇流器的基础上,开发出适应不同灯具的、性价比更高的DALI镇流器。

2)开发DALI红外无线遥控模块和用户面板,增加DALI的场景设置功能,使其成为面向消费者的易操作产品。具体实现需要在现有己研发的DALI系统基础上外部扩展flash芯片,使用户可对分组进行定义、修改和擦写。

3)在DALI主控和从控单元上扩展行动传感器,实现探测到照明范围内一段时间无人时,自动调低亮度,进入节电模式。”

对比发现,唯一的区别是雷磊论文少了开发X-10嵌入式家庭网关的第4个计划。

参考文献、致谢部分高度重复

吴巍论文共有72条参考文献,雷磊论文共有45条参考文献。

澎湃新闻通过对比发现,雷磊论文的45条参考文献,在作者、文献名称、出版单位以及页码标注上均与吴巍论文中出现的参考文献完全一致。此外,雷磊论文的参考文献中并未出现与其论文高度相仿的吴巍论文。

而两篇论文的致谢部分表述也基本类似,其中最明显的区别是致谢对象的不同。

 

譬如,吴巍论文致谢第一段称,“在硕士论文完成之际,我衷心地感谢我的导师吴明光教授几年来在各个方面给予我的关怀和帮助。在我的科研工作和论文写作过程中,吴老师始终给予了精心的指导和热心的帮助。同时,吴老师认真、严谨、敬业的科研态度,广博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吴老师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给予我中肯的建议和指导,在我两年半的研究生阶段乃至今后的人生道路中都始终是一种激励。”

雷磊论文致谢第一段则写道:“在硕士论文完成之际,我衷心地感谢我的导师刘西洋教授在各个方面给予我的关怀和帮助。在我的科研工作和论文写作过程中,刘老师始终给予了精心的指导和热心的帮助。同时,刘老师认真、严谨、敬业的科研态度,广博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在的研究生阶段乃至今后的人生道路中都始终是一种激励。”

同样,两篇论文致谢部分其余段落除了在感谢对象上的区别,其余表达句式高度雷同。不同的是雷磊论文单独成段感谢“工程硕士国税二班”多位同学、舍友、好友,称“感谢你们曾陪我学习、陪我探讨,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将无法独立完成这篇论文”。

此外,澎湃记者注意到,在吴巍论文附录部分专门罗列了一份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参与的科研项目说明。

该说明显示,在攻读硕士期间,吴巍在《电子技术应用》、《工业仪表与自动化》、《实验技术与管理》等期刊上分别发表了3篇论文《基于和Internet的嵌入式X-10智能家庭网关》、《基于电导率机理的智能化水质检测仪的设计》、《基于二维模糊算法的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并在“4th International IEEE Conference on Industrial Informatics INDIN06”会议上发表论文“A design of embedded controller”(被EI收录)。同时另有2篇投稿论文当时正处于在审状态。

针对雷磊论文涉嫌大面积抄袭吴巍论文一事,720日上午,澎湃新闻与雷磊的论文导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刘西洋教授取得联系,他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会立即向学院反映涉嫌抄袭一事。

当天下午澎湃新闻致电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时获对方回应称,自上午11点接到刘西洋教授反映后,学院领导非常重视,组织了专门讨论会,并立即启动了领导小组联合学校学位委员会按照正常流程审查涉嫌抄袭论文,目前审查程序已经进入专家鉴定阶段,预计在一周之内出鉴定结果,院方表示会严格按照学校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澎湃新闻与雷磊本人取得联系,他表示下午已经接到学院关于论文一事的通知,至于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自已也在等待最终的鉴定结果。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官网20161110日发布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称,论文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和各学院共同组织进行。学位办公室负责抽查评估检测以及与检测相关的人员培训、账号及次数分配、检测结果备案、技术问题协调等工作,各学院负责本院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初检、复检、出具检测报告及受理检测结果异议等工作。

其中,理工、军事类硕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标准为: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5%,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另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5314日发布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西电学位〔201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抄袭剽窃或者伪造篡改数据等作假情形的,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一年内不得申请学位;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开除学籍,并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申请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学校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已经获得学位的人员,学校依法撤销其学位,注销学位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澎湃新闻就以上细则、办法是否适用于雷磊论文一事致电西安电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只是一个参考标准,如果论文涉嫌出现大面积甚至全文抄袭,一旦查证,即使已申请的学位依然会被作撤销学位处理。

同时,澎湃新闻也联系上吴巍的论文导师、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吴明光教授,他表示会向学院研究生教育学位管理办公室反映学生论文可能被抄袭的情况。



更多内容:学术不端:瑞典外科医生发表在《柳叶刀》的两篇论文被撤回

          副教授抄袭本科生论文!学术不端问题频发

                在职研究生李瑞锋硕士学位论文抄袭属实,撤销原授予学位


上一篇:考研就业:十大研究生易就业专业
下一篇:西交利物浦大学638名学生获2018/19年度本科生学术奖学金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