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阻碍创新,畸形论文评价机制埋下法律隐患
我国现在每年写作发表的论文很多,如何从论文大国走向科技强国,还需要人们进行更多探索和思考。
针对当前颇具规模的论文服务市场,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我国现在每年写作发表的论文很多,如何从论文大国走向科技强国,还需要人们进行更多探索和思考。
针对当前颇具规模的论文服务市场,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一、学风不正部分学生没有创造性
论文查重是很多毕业生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论文查重是一种被逼出来的措施或技术。事实上,在有的国家,论文查重这项技术使用得并不普遍,因为论文作者在写作时就注重原创,在写作过程中,追求的立意、境界就是不与别人简单重复,所以没有太大必要依靠查重来解决问题,对查重的依赖相对比较小。
“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对查重过度依赖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很多人的思维都是简单重复,追求的境界比较低,写文章只是一个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而不是想通过写文章来探求创新的理论或者解决某一个实际问题,又或者有一种新的发明、新的创造,所以这是造成现在的论文有太多简单重复和过度依赖查重的重要原因。”储朝晖说。
与价格不菲的查重相对应的,是花钱请人代写、“降重”。
“花钱找人写论文或者依靠技术来降低重复率,反映出了学风的问题。学风不正,学生没有创造性,但又要追求数量,达到某种刚性的要求。当然这与现在的评价体系也有直接关系,对学生提出不恰当的要求,让学生对追求功利目的有过高的兴趣,总是希望多发一篇论文,多获得一些回报,包括对教师的考评也是如此。”储朝晖说。
“查重、‘降重’、代写的存在对于现在的学术评价体系而言是一种讽刺。不仅对学生论文如此,对于教师的论文也是如此,不是在乎研究成果有没有价值,而是在乎论文是不是发表,以此作为一种成绩或者说政绩。”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
熊丙奇认为,为什么学术论文存在这样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在对论文的评价是不正常的。简单讲,就是在评价论文时不是看论文本身的质量,而是看论文是否能写出来。缺乏一个对论文指导的过程和对论文整体质量的把控,导致代写、“降重”等问题出现。
“如果要求学生撰写论文,那首先指导老师应该参与到学生论文的写作过程之中,学生提交论文之后再组织论文答辩。如果有老师的指导,还有老师、学生共同进行研究的过程,最后再进行论文答辩,那么就是一个完整的学术研究过程。”熊丙奇说。
熊丙奇进一步分析认为,“现在的情况是,有的前期没有老师来指导学生论文,论文提交上来,又依赖机器或者电脑系统去判断是不是抄袭。很显然,这样就没有真正对论文的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
二、建立新机制解决评价粗放问题
论文有偿服务盛行,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不容忽视。
储朝晖认为,花钱请人代写、“降重”盛行,引发的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对真正创新的压抑和淹没。“我们生产的很多论文都是一些简单的没有什么价值的文章,也没有真正的学术成果,表面上看来好像数量很多、规模很大,但是并不包含真正有意义的内容”。
对于上述情况,储朝晖将其命名为“形式化的学术”。
“我们大量的期刊、杂志,包括一些规划的课题和其他形式的成果如毕业论文,都存在一定的形式化学术倾向。看上去文章写作似乎很规范,从论文的角度来看就是标题、摘要、关键词都很规范,但是只具备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和创新。形式化学术的盛行使得学术的实质被掏空,学术精神和学术精华缺失。”储朝晖说。
为了确保论文质量,要建立合理的论文评价机制。
“查重这个技术作为一个初级筛选是有必要的,但只是一个门槛,接下来还是需要更深入的、有专业人员和专业教师对于学生文章的仔细评价。我经常参加硕士和博士论文的开题答辩,我发现,有些学生写论文没有自己的东西,都是照抄别人的内容,所用的词语甚至还是几十年前的。”储朝晖说。
储朝晖认为,要有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审核,不是用机器的思维而是用专业的思维来判断,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又要有很多前提条件,比如时间、精力、人员和评价机制,这些都要做相应的改变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如果这样做,就要更多地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作用,比如在研究生招生的时候,导师要招这个学生,必须看他写了什么东西、写的东西质量怎么样,不符合条件就不招。
“从根本上来说,要建立新的责任体系、评价机制来解决目前学术评价过于粗糙、粗放的问题。要解决仅仅依靠考试分数来判断学生有没有前途和发展后劲、能不能录取的问题,包括对论文也实行一种过于简单的评价标准,要尽可能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储朝晖说。
三、“降重”仍然可能构成抄袭或剽窃
在论文有偿服务盛行的大背景下,法律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代写、“降重”等论文服务属于比较边缘的行业。从事论文代写或者查重之类收费服务的都是一些小机构、小公司,或者就是一些个人,涉及金额也不高,一旦出现问题之后比如没有达到委托人的要求,维权比较困难。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说,‘降重’者本身并不存在侵权风险,但是即便论文可以通过,论文作者仍然存在抄袭或者剽窃的风险。因为‘降重’只是用一种比较机械的方法降低重复率,如果核心内容、核心观点存在雷同,超出正常学术引用的范围,仍然构成抄袭或者剽窃。从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代写还是‘降重’都不值得提倡和鼓励。”赵占领说。
赵占领认为,对于所有学术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造假行为,都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惩处标准和措施。高校和学术刊物都应该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对于一些提供代写、“降重”服务的信息,首先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其次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网络平台应该尽到相应义务,采取技术手段对其进行过滤和审核。
论文查重:早检测网www.zaojianc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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