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不端行为要采取“零宽容”政策
国务委员刘延东近日指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采取“零宽容”政策,严格要求,严厉约束,有一个处理一个,并公开曝光,决不让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有立足之地。
国务委员刘延东近日指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采取“零宽容”政策,严格要求,严厉约束,有一个处理一个,并公开曝光,决不让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有立足之地。
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3月30日举行,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装备部、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的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参加。教育部今天公布了刘延东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
刘延东指出,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自诞生之始就把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作为崇高目标。一段时间以来,在科研诚信和学术风气上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学风浮躁、学术不端行为滋长,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刘延东说,推动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取得实效,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学术自律。一要加强科研诚信教育。要将科学道德列入大学和研究生必修课程,研究生导师更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二要广泛宣传模范事迹。三要发挥科研学术机构的自律功能。要提高科研活动的透明度,倡导学术争鸣,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公众对科技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使科学研究始终处于同行的检验、批判和监督之中。科技工作者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学术道德。
第二,深化体制改革,构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体制机制不健全也是学术不端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
——加快完善开放合作的机制。目前少数科研机构和研究团队之间存在相互封闭、分散分割现象,甚至近亲繁殖。这与科学精神格格不入,也可能成为滋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温床。大学和科研机构要真正建立起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用人机制,面向全国乃至全球选聘优秀人才。
——加快完善学术平等的机制。现在一些研究机构和学术领域缺乏平等的学术争鸣和批评。必须在学术管理、资源配置、人才选拔与使用等方面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制度层面上鼓励学术争鸣,保护不同意见。要扶持和提携青年学者,鼓励他们敢于探索,敢于质疑,敢于求实创新,敢于面对失败。
——加快完善评价机制。目前我国科技评价制度尚不完善,在具体评价工作中还存在着重数量不重质量,重名望不重实绩,重论文不重工作水平,重短期成果不重长远积累,重设施改善不重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在评价标准上,要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的不同特点,建立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方式上,要公开透明,接受学术界的监督,以增强公信力。
——加快优化科研经费投入结构。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但科技经费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对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研究持续稳定的支持还不够,而这些研究往往需要十年磨一剑的功夫。有的项目布局不切实际,申请程序比较繁琐。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也要强调诚信原则,规范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决不允许个人或小团体从中谋取私利。
第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近年来,我国制定发布了针对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学术规范。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些规章和要求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问题发现了但查处不力,这实际是容忍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道德底线的突破,对整个科技界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产生了不良影响。要采取“零宽容”政策,严格要求,严厉约束,有一个处理一个,并公开曝光,决不让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有立足之地。
刘延东还指出,要强化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各学术团体要建立适合本领域特点的科研诚信规范,参与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科研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加强对科技人员的教育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科研诚信规范建设。要对科研诚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划清学术不端行为的界限,完善学术论文发表评价的制度。积极推动科研诚信立法。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核实、监督监察、公开公示和惩戒处置等,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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