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法学分院2018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的相关通知
为了加强分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根据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决定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加强分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根据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决定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毕业论文的整体工作计划、选题与开题、论文初稿写作等情况。重点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的进展、写作情况。
二、中期检查的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学生、导师自查和分院检查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
1.学生自查:填写《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连同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在3月26日前交给指导教师;
2.导师自查:从选题、调研论证、文献搜集、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创新见解、论文撰写等方面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注意引文、引言的注释(当页脚注),不可与参考文献一概而论。
3.专业、分院检查: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学生的论文完成情况,并填写《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2),形成分院检查报告。
三、中期检查具体日程安排
2018年3月26日,学生自查并填写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连同其他材料交给导师;
2018年3月30日,导师自查,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签好意见后连同其他材料交分院综合办;
2018年4月4日,专业抽查,每个导师抽2个学生,综合办将抽查的毕业论文发给相关老师评阅
2018年4月11日,形成专业和分院的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四.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初步安排)
2018年4月27日,各位指导老师将学生完成的论文电子稿上交分院综合办进行论文检测,检测通不过者,不能参加答辩。
2018年5月上旬,进行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同学,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5月中下旬),若第二次答辩仍未能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行知学院法学分院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