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内容如何才算抄袭?引用是否等于抄袭?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东北师范大学2005届和2006届两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高度相似,两名学生不仅是同一专业,还是由同一位导师指导。前后相差一年,同一师门抄袭,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

被媒体爆出抄袭的论文,是东北师范大学2006届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研究生张立明的毕业论文,题目是《魏氏三祖诗歌特色研究》。他的论文与同一专业,2005届毕业生马达的《曹魏三祖诗歌特色研究》,在内容、结构、表述,致谢,甚至是文中错误都惊人地相似。同时,他们的导师都是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亚庶。简单地说,就是同门师弟抄袭了自己师兄前一年的毕业论文。

对于此事,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早在2007年12月29日,以学校红头文件的形式,做出了《关于张立明硕士学位论文抄袭的处理决定》。东北师范大学新闻发言人池海波表示,这件事发生在2005年,有人将此举报到教育部纪检组。学校调查之后认定事情属实。2007年12月29日,东北师范大学发布正式文件,对当时的学生予以撤销学位的处分决定,对指导教师给予停止两年招生的处分。

不久前,山东大学一硕士论文疑似抄袭事件同样引起多方关注。据介绍,山东大学硕士毕业生陈振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与安徽大学硕士毕业生刘俊玲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研究》,不仅正文部分高度相似,连摘要、关键词、目录都极度相近,近乎一字不差,“致谢语”也只是改了一下导师名字而已。刘俊玲论文完成于2012年4月,陈振论文完成于2013年4月。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在官网上发出《关于历史文化学院陈振涉嫌硕士学位论文作假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介绍,学校主要领导已在第一时间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尽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学校已经对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强化导师质量观,并尽快启动学校对各专业以往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论文,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该说明还称,涉嫌学位论文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对已获学位者撤销其所获学位,绝不姑息。

在写作论文的过程中,学生们往往会要引用到一些文献资料。那么,论文怎样算抄袭?写作论文时应该如何正确引用?成了学生们迫切想知道的问题。

以下行为都被判定为抄袭行为:

1.把他人的作品转变成自己的。

2.没有任何付出地复制他人的文字与想法。

3.没有为引用语打上引号标记。

4.给不出引用语来源的正确信息。

5.仅改变文字但仍复制源作品句子结构。

6.大量地复制了原作品的文字或者想法,使之占据了自己作品的大篇幅。

在论文写作中,通过适当地引用文献资料来阐述或者补充自己的内容是必要的,这样能使我们的文章内容显得更饱满。然而,如果你保留了源作品的精华思想,但却未注明引证的出处,那么无论你怎样彻底地改变源作品的内容或陈述,你都仍然是抄袭。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正确地引用文献资料达到我们的目的呢?

一、使用了他人的思想和成果,就需要在正文里注明出处,并将其列在文章最后的文献列表里。

二、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三、 引用适量的问题: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如某人写了一部法学专著,为使内容更充实、有趣、具有吸引力,便将他人专著中的案例 引用于自己文中。作品完成以后计算为80万字,其中引自他人案例专著中的内容就占了50万字。这样引用他人作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四、 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的利益。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风格、意图和表现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必须在在作品中指明原作品作者的姓 名以及原作品的名称。不能借引用为名达到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目的,更不能借引用作品而擅自公开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从而侵犯作者的发表权。

然而,有时候我们严格按照以上几点要求写好了论文,却依旧被学校认定为抄袭。学校是怎样判断论文为抄袭的呢?答案就是各大高校一般都会使用论文查重工具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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