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检测系统如何查出论文中的抄袭内容?
学位论文提交到论文论文检测系统被检测后,会自动生成“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该报告单会标示出“总文字复制比”、“去除引用”和“去除本人”的文字复制比。
学位论文提交到论文论文检测系统被检测后,会自动生成“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该报告单会标示出“总文字复制比”、“去除引用”和“去除本人”的文字复制比。目前,学位授予单位一般是以“去除本人”的文字复制比作为最后的检测结果,从而制定相关政策,判定学位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在标准的制定上,各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差别较大,要求严格的单位,要求文字复制比控制在10%甚至5%以内,要求宽松的单位也有放宽到40%以上的。那么什么样的比例比较合适?如果仅根据检测比例进行判定,这个结果本身是否客观可信?实际上,由于论文检测系统本身有一定的局限性,得到的检测结果不一定完全可靠。
一方面文献浩如烟海,论文检测系统的文献覆盖面再广,也不可能穷尽所有文献,特别是一些年代久远的专著;另一方面,论文检测系统本身对图表、公式等的检测能力有限,不可能检测出学位论文中存在的所有学术不端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论文检测系统只是提示论文是否存在复制,并不能分辨是合理引用还是抄袭。
如何结合复制比检测结果来判定学位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是学位授予单位开展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必须明确以下原则:文字复制比只能起参考作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定必须依靠专家的鉴别。
(1)专家是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判定的主体。专家可以参考检测报告单对学位论文进行整体分析,对复制部分是合理引用还是恶意抄袭进行分辨,从而对学位论文水平作出判断。著名语言学家、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邢福义先生认为,“‘复制’与‘抄袭’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由百分比来当主裁判。凡是符合学术规范的,复制率到底容许高到多少,不应作硬性规定;而作为特殊情况,‘集句’诗词的复制率为100%,更是无可非议。反过来看,复制率低的,也不能随便忽略”;“关于‘复制率’,不能简单化,不要一刀切。在检查‘复制率’之后,应该还有一个重要步骤,这就是,专家的权威性鉴别”。就是说,并不是复制比高的就一定有问题,复制比低的就一定没有问题,是否有问题还要依靠专家的鉴别。
(2)在强调专家主体地位的同时,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不同的复制比例规定专家介入的程度。比如复制比在10%以下的,由导师进行鉴定;复制比在10%~30%的,由导师组或学科组鉴定;复制比在30%以上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等。复制比越高,专家介入的程度就应该越高。对专家给出的鉴定意见,学位授予单位要充分认可。对于复制比虽然很低但专家认为属于抄袭的,应按抄袭处理;对于复制比虽然超过一定范围但专家认为属于正常引用的,应按合格论文处理;对于有争议的学位论文,应由三位以上专家讨论鉴定,签署是否合格的鉴定意见。所有专家鉴定结果都应形成书面意见并存档备查。